判詞上網(wǎng),法官須用心過“四關”
作者:符向軍 發(fā)布時間:2013-12-31 瀏覽次數(shù):2308
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lián)網(wǎng)公布裁判文書的規(guī)定》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各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依法上網(wǎng)公布。對此,公眾拭目以待,而法官作為“司法產(chǎn)品”——裁判文書的生產(chǎn)者,是否已經(jīng)準備好了呢?
生效裁判文書上網(wǎng),是司法公開全面深化時代,以司法公開倒逼司法公正的有力舉措。生效裁判文書上網(wǎng),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使判詞在陽光下“暴曬”,廣泛接受公眾查閱、評價,意味著今后法官的裁判工作容不得一絲馬虎,更毋庸說存在暗箱操作和藏藏掖掖的“陰暗面”。
可以想見,判詞上網(wǎng),讓此前習慣于裁判文書僅是送達當事人的法官們,陡增心理壓力。有擔心,有疑慮,有害怕,還有惘然。也正因此,法官們做好判詞上網(wǎng)的心理準備,尤顯必要,也刻不容緩。
一是要細心把好“門面關”。判詞在網(wǎng)上“露臉”,不能顏面無光。以往社會對司法的詬病中,裁判文書制作粗劣,錯字連篇,原被告倒寫,日期違反常識等等,都曾讓判決書面目可憎、無顏示人,讓司法丟分不少。因此,法官在制作判詞過程中一定要專心、細心,注重格式、規(guī)范、語詞。案多人少不是理由,忙中出錯不是借口,務必把好判詞的“門面關”。
二是要精心把好“說理關”。“說理”的裁判,是人民法院裁判正當性的最佳注腳,也是以理服人、服判息訴的必要保障。以往社會對司法的詬病中,判決書“不說理”尤惹眾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突出強調(diào)了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判詞上網(wǎng)公開只有與說理充分相結合,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判詞“不說理”,非但無以服人,還招致社會質(zhì)疑批評,戕害司法公信。鑒此,必須精研“內(nèi)功”,著力提高法官職業(yè)技能,精心把好判詞的“說理關”。
三是要悉心把好“得失關”。判詞上網(wǎng),給法官們帶來空前壓力,一方面倒逼法官改進寫作、認真說理、審慎下判,另一方面會帶來“網(wǎng)絡恐懼”負效應,使得法官患得患失,不敢大膽說理,不能自由地、完全地開示自己的心證過程,擔心言多必失落下“把柄”,反遭輿論吐槽炮轟。這既有法官能力與自信不足的原因,也有案件確實疑難復雜很難說理等原因。但判詞上網(wǎng)是大勢所趨,也是法官的時代擔當,不能知難而退、畏縮不前,而要化壓力為動力,迎難而上,悉心把好“得失關”。
四是要安心把好“誤讀關”。裁判具有很強專業(yè)技術性,且由于評價主體、角度和對事實法律理解的不同,判詞上網(wǎng)后,難免會被公眾誤讀,并引致輿論炒作,讓法官深陷輿論攻擊漩渦,不堪重壓。但有誤讀不能動搖司法公開的腳步,法官亦應有被“誤讀”的心理準備和寬闊胸襟。
判詞上網(wǎng),法官須過“四關”,法官職業(yè)保障也須跟上,讓法官敢于說理,不被判詞誤讀輕易“擊倒”。對惡意誤讀,尤其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亦應建立依法糾偏、制裁機制,確保判詞上網(wǎng)在法治軌道順利運行。與此同時,公眾、媒體等亦須做好準備,營造一定的輿論寬松環(huán)境,不能習慣性地把司法作為吐槽的對象,甚至要容忍法官的適度“犯錯”,給予法官適當?shù)哪托暮土己玫钠诖.吘古性~上網(wǎng),司法向著公開、公正的方向努力前行,契合人們心中目標,各方應良性互動,共同呵護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