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錢你就還,沒錢你就躲??墒窍旅嬉f的這位吳先生是既沒還錢也沒繼續躲藏,而是在闖禍失蹤十年之后“高調復出”,原以為十年前的事情早就過去了,債權人也不可能找到他了。可沒想到的是,因為一張名片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這事說到底要怪也只能怪他的宣傳手段做的太好。

 

吳某本是十一年前的一場官司的被告,當時27歲的他是一名貨車司機。2001年五月份的一天中午,吳某駕駛車輛拉著一車海綿一大橋經過,下坡時由于車上的貨物堆積過高,碰到了橫在道路上方的低壓電線,導致車里海綿起火。吳某慌亂中跳下車救火,卻因心急忘了拉起手剎。眼睜睜的看著起火的貨車滑下了坡,并將停在橋下一飯店門口的小轎車橫撞出十幾米遠。最終兩輛車均被燒光。小轎車車主李某經過訴訟,拿到了一份被告賠償10萬余元的判決書。可是等到執行的時候,卻不見了吳某的蹤影。

 

吳某這一躲就是十年多,任憑執行法官和原告怎么找都沒有半點線索。十多年來,案件雖說經過幾任法官審查、辦理,但是都沒有實質進展,只有程序終結執行,等待線索繼續辦理。今年,案件被轉到了清理積案組楊法官手中。銅山法院執行局的楊法官有一個辦案習慣,就是每次有新的執行案件分配過來,都會抽空把卷宗審查一遍,做到心中有數。

 

上個周末,楊法官陪伴愛人去市區逛街,路過某大型批發市場的時候,接到了一張路人散發的名片。楊法官無意識的掃了一眼,想要直接丟進垃圾桶,可是突然間他想到了一件事,于是收回舉在半空中的手,定睛一瞧,名片上印的是吳某的名字,鑒于現在重名的人很多,雖然吳某的名字挺特別的,但還是再確認一下比較保險。周一,楊法官就撥通了原告的電話,希望原告可以悄悄地去名片地址上辨認一下,但是千萬不要聲張,以免“打草驚蛇”,消息傳回來,名片上的人正是十二年前的貨車司機吳某,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聞訊后楊法官即刻至批發市場附近銀行查詢吳某賬戶,將其卡內兩萬余元凍結,并辦理拘留手續,于第二天會同法警來到吳某店鋪不遠處。楊法官考慮到吳某正做著生意,避免對吳某帶來不好的影響,人性執法,就先單獨前往吳某店鋪處,拉其至店里無人處,向其出示證件并表明來意。吳某當時一愣,隨即明白過來了,表示愿意跟著法官一起去處理此事。隨后在銅山法院楊法官辦公室吳某和李某進行了協商,了解到吳某從那次事故之后,一直被債務壓的抬不起頭,到處打零工掙錢,直到這兩年才漸漸緩過來。雙方達成了吳某一次性給付14萬元,其余部分李某自愿放棄的和解協議。吳某還完錢的那一刻也長舒了一口氣“終于不用提心吊膽的過日子了,還完了錢我也輕松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