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暴妻出走 在外重婚被舉報
作者:陳新 發布時間:2013-12-25 瀏覽次數:453
2011年5月9日,呂某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陰分局報案稱:其妻子余某于2002年12月離家出走,現與清浦區鹽河鎮謝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涉嫌重婚。2012年3月20日公安機關在南陳集將余某抓獲,同年3月23日謝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官經審理后查明,被告人余某于1994年12月和淮安市淮陰區南陳集鎮的呂某結婚并在一起生活,2003年底因不堪忍受呂某長期打罵離家出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經人介紹與被告人謝某在一起以夫妻名義生活。被告人謝某在明知余某有配偶的情況下,兩人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并于2004年11月育有一女。另查,2012年8月24日,經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調解,被告人余某與呂某自愿離婚,余某給付呂某補償人民幣11800元,并取得呂某的諒解。
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一、被告人余某犯重婚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二、被告人謝某犯重婚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