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售賣“山寨”家紡 三人假冒注冊商標獲刑
作者:丁薇 發布時間:2012-06-18 瀏覽次數:494
6月14日上午,涉家紡類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在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家紡城知識產權巡回審判庭公開宣判。據悉,這在全省乃至全國尚屬首例。王某等三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緩刑兩年,被判處罰金五萬至十萬元不等。
“羅萊家紡”是國內一知名的優質家紡品牌。2010年12月,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收到客戶投訴,稱其在淘寶網店購買的羅萊床上用品質量很差,要求羅萊家紡為其退換產品。羅萊家紡立即將客戶在淘寶網上購買的產品送檢鑒定,發現該產品系假冒羅萊商標的產品。隨后,羅萊家紡向公安報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王凱等三被告人未經注冊商標“羅萊家紡”、“LuOLAI”所有權人羅萊家紡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聯系其他店鋪加工制作或購買印有該公司注冊商標標識的水洗標、吊牌、拉鏈、布標等,同時購進其他品牌床上用品,將購進的床上用品的自帶商標換成“羅萊家紡”、“LuOLAI”商標。通過在淘寶網注冊經營的“香港四季寶家紡”、“浪漫情人家居”、“舒富妮家紡”、“凹凸居家生活”四個網店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被告人王凱非法經營額共計194986.4元;被告人張大混、岳芳麗非法經營額共計113986.2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等三被告人違反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所有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故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現在網絡購物成為一種時尚,但網絡售假現象日益猖獗。辦案法官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品牌產品時,盡量選取官方網店或旗艦店進行購買。同時,購物網站、監管部門也應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