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兩級法院合力執行解民憂
作者:翟敏 發布時間:2013-12-24 瀏覽次數:810
近日,南京中院院長胡道才和民事執行局分別收到一封感謝信及一面錦旗,一位植物人的親屬對中院督辦和雨花法院執行工作表示誠摯的謝意,給予了高度評價。為此,胡道才作出批示:“很好!希望這種負責任的精神、解決難題的勁頭保持下去。”
來信人張新宇,是申請執行人崔業宏的妻子。崔業宏因交通事故,經診斷為外傷性植物狀態、鑒定為顱腦一級傷殘。2012年4月,雨花臺區法院判令被告賠償115萬余元。后經該院多方執行,未能查到被執行人的財產,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也沒有效果。因崔業宏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妻子張新宇辭去工作專職護理,小孩仍在學校上學,夫妻二人每月僅有1000余元生活費,導致其家庭生活出現嚴重困難。
中院民事執行局接到信訪反映后,局領導親自帶隊到執行法院溝通協調,研究具體解決辦法。督辦人員認真分析未結原因,由于判決賠償數額巨大,被執行人年紀較輕、自身無履行能力,造成案件未能執行到位。為此,督辦人員四次召集雙方當事人談話,召開被執行人父母和其他親屬參加的家庭會議,最終促使雙方達成75萬元執行和解。考慮到崔業宏發生交通事故以來各項開支已經超過80萬元,市、區兩級法院共同給予執行救助5萬元。此外,由于崔業宏的低保和重殘補助未能最終落實,中院民事執行局還會同雨花法院分別致函玄武區政府和民政、殘聯和街道商請解決,民政部門最終同意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