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男孩在百年魚塘中溺亡 誰該為此負責?
作者:莊莉琴 盧鳳 發布時間:2013-12-23 瀏覽次數:438
5歲男孩圓圓外出玩耍遲遲不歸,最終尸體在百年魚塘里被發現,到底誰該為此負責?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調解了這么一起案件,鎮政府出于人道主義自愿補償圓圓父母7500元,其他損失由圓圓父母承擔。
2012年11月的一天下午,王某疲憊地下班回家,見到兒子圓圓和叔叔家的兒子在家里玩,想到天氣冷,便又給圓圓打起了鞋墊,不一會,兩個小孩打鬧著出門,王某并沒有在意。因為擔心孩子,隔了十分鐘左右,王某還是出門看看兒子在哪,結果卻沒有看到圓圓。尤其得知小叔家的兒子都已經回家了額,王某更是著急起來,趕緊打電話通知家人,大家分頭出去找圓圓。在父母的提醒下,王某和丈夫來到魚塘,看到了溺水的圓圓。
這個魚塘是一個天然形成的魚塘,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平時無人打理,但圓圓的父母認為該魚塘在村委和鎮政府的管轄范圍之內,魚塘周圍沒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和其他警示性危險標志,才導致兒子溺水身亡的,遂將村委和鎮政府告上法庭。村委和鎮政府認為,村委和鎮政府對魚塘沒有管轄權,也沒有文件規定要給魚塘安裝護欄,該魚塘存在了上百年,周圍就有居民區,此前未發生過安全事故。父母沒有監護好孩子才是導致孩子溺水的根本原因,父母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經過法官的調解,鎮政府出于人道主義自愿補償圓圓父母7500元,其他損失只能由圓圓父母自己承擔。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應當由其監護人負責。若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履行監護職責不力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家長就要承擔起對孩子的安全監管職責,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圓圓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