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紅白喜宴或親朋好友之間的你來我往,總少不了一些人情世故,人們都將好酒佳肴美味熱情侍俸于餐桌款待來者,無酒不成席已司空見慣見諸于各種場合。此種情形下,作為驅車族,智者,與酒會敬而遠之,或謙語推辭只滴不沾;而愚者,與酒會嗜而飲之,或酣后高歌丑態百出。陳智就是后者之徒,他以酒為自己埋單,且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引發交通事故,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201362日晚,被告人陳智駕騎“三無”MINGJUE摩托車參加他人的婚宴,席間朋友們玩起了行酒令,以助酒興,劃拳猜豢,玩得不亦樂乎。不久陳智飄飄然,不知東南西北,宴席終散,陳智駕車打道回府,摩托車一路成“S”型飛旋前進,當晚2111分左右,當行駛至本市海陵區罡楊鎮西馮村中心大道的西馮大橋西側時,與楊正林駕駛的牌照為蘇MS91XX轎車相撞發生事故,被告人陳智受傷,且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經泰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對被告人陳智抽取的血樣進行檢測,測出其中酒精含量為1.1691mg/ml,其酒精含量已超過醉酒駕駛的標準。

 

日前,泰州海陵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智在道路上醉酒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處罰。被告人陳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也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陳智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古代有“苛捐猛于虎”這么一說,而如今因酒駕車罹難、車毀人亡的事故,全國每年統計的不在少數,用酒賽虎來形容這樣的悲劇,筆者認為恰如其分,足以引起世人的高度警覺。朋友相邀也好,盡東道主之儀也罷,當時刻銘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酒訓,為出行多一份安全保障,為生命多一些綠色通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