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借來車輛無故被撞,對方急表態要負全責,當市民吳先生被警方詢問時才驚覺原來這是一場“自導自演”的交通事故,而在背后策劃這一系列騙保案件的的竟是汽車修理廠的老板和員工們。1218日,崇安法院對參與保險詐騙的其中一名員工葉某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1210月,吳某在小區里倒車時不慎將車尾撞到了墻上,掉了點漆。吳某把車開到了附近的汽車修理廠。修車廠的員工告訴吳某只要等1個小時就能把漆噴上。期間,吳某想去買包香煙,向汽車廠借了輛車開了出去。

 

誰知沒開出去多久,吳某突然感覺車身一震,被人追尾了。吳某立即下車,但對方車輛下來的司機一個勁的道歉,說要負全責。聞訊趕來的汽車修理廠的員工也沒有責怪吳某,表示等交警來了之后走保險就可以。考慮到借來的車輛被撞,修理廠非但沒有追究,還出來平息了糾紛,吳某便在事故認定書上簽了字。

 

讓吳某沒有想到的是,該起事故竟是汽車修理廠“自導自演”的一起騙保事故。起因是客戶的保險快到期,想用騙得的保險款來續保。事后,等民警上門詢問吳某時,吳某才恍過神來,向民警說明了事發的經過。

 

民警結合吳某的陳述和之前保險公司懷疑該修理廠騙保的事情,查出該修理廠的老板和員工共6人曾多次策劃交通事故,騙取保險款,其中一名員工葉某于今年5月在無錫被抓獲。

 

葉某交代,自己是福建人,去年1月來到無錫投靠老鄉鄧某,鄧某為其介紹了一份汽車修理廠的工作。一次無意間,葉某聽其他員工說起廠里經常出去制造交通事故,報假案,事成之后有分成,葉某主動提出加入。

 

20121月底,葉某和汽修廠老板以及員工王某在錫宜高速上利用他人的號牌,由葉某駕駛一輛深藍色別克車,撞上事先停靠在路邊的一輛凱美瑞轎車,騙得保險9萬多。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葉某的家屬積極退贓。法院認為,被告人葉某伙同他人詐騙其他單位財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過程詐騙罪,系共同犯罪。根據社區矯正機構審前評估,建議被告人葉某適用非監禁刑進行社區矯正,故法院依法宣告緩刑。案件中的其余5人均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