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包裹和運費 快遞公司“內鬼”獲刑
作者:葉永春 馬俐 發布時間:2013-12-19 瀏覽次數:444
“雙十一”、“雙十二”過后,快遞公司包裹滿倉,隨之而來的丟單投訴也源源不斷。寫清了地址、聯系電話的包裹怎么說沒就沒了?近日吳中區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快遞公司員工職務侵占案,揭露了快件丟失的部分原因。
臨近年關分揀員起賊心
在快遞公司的集散中心,從各地送來的包裹首先需要由分揀員按照片區進行歸類,再分別運送至各個片區站點,由快遞員配送。王文、王營、王新和王歡老鄉四人都在快遞公司擔任分揀員,王歡到公司較晚。他們被安排在同一條分揀流水線上。由于集散中心每個人都在忙自己的事,王文在線上的舉動,別人一般不會關注。
“快要過年了,我們一人搞一臺電腦吧。”眼看臨近年底,4人中有人提出,很快得到響應。于是幾人各自準備好一些空白快遞單,事先在單上填好收件人“王先生”以及各自的暫住地和聯系電話,上班時將單子藏在身上,在分揀過程中趁人不注意,迅速撕下包裹上的快遞單,再將事先準備好的快遞單貼上去。
安裝攝像頭依舊防不住
此后的幾天內,羽絨服、鞋子、電腦、電子儀器等被四人更換快遞單的包裹,接連不斷被配送到王文等人暫住地。顧客發現收不到包裹,很快向快遞公司進行投訴。意識到可能存在的漏洞,快遞公司在集散中心的各條分揀線上安裝了高清攝像頭,但這依舊未能阻止丟單情況的出現。
有了攝像頭,換單沒有原來那么方便,不過王文4人自有對策。見攝像頭角度較低,他們早已形成默契,在分揀中看到自己感興趣的包裹,便向老鄉使個眼色,另外3人立馬心領神會,或將包裹堆高,或脫下衣服,或直接站在攝像頭前,使用各種方法遮擋攝像頭,快速撕下包裹上的快遞單,把自己的單子貼上去。
經審理查明,去年末至今年初不到3個月間,4人以此方式一共侵占檢測儀器以及電腦、衣服等物品,合計價值7萬多元。12月16日上午,吳中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各判處王文、王營、王新有期徒刑2年3個月,緩刑3年,王歡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辦假證順走2筆快遞費
與王文4人“臨時”身份的員工相比,張江是快遞公司的正式員工,負責3家大客戶的貨物收取和快遞費結算。
一家個體網店是張江的客戶之一,平常有大量包裹需要投遞,所涉及的快遞費金額較大,雙方約定按期結算。第一次,張江收取了15000多元,并留下簽有名字的收條,他將這筆錢帶回公司交給經理。不久之后的一個月內,張江又先后兩次從這家網店老板處收到快遞費42000余元,但這筆錢他沒有拿回公司,而是用于自己花費。過了近一個月,張江眼看錢被花光已還不出,偷偷回了老家,等公司經理察覺后聯系上他,他口頭稱會還錢,卻換了手機號碼,等公司人員千方百計找到他,他寫下一紙承諾書后,又偷偷躲避起來。公司發現再也無法找到他,只好向警方報案。不久,警方在一家酒店把張江抓獲。經訊問,發現張江到公司上班前,就已找人花50元制作了一張假身份證,上面除了照片外,其余信息均是假的。日前,吳中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江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責令其退賠贓款給被害單位。(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