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推進法院作風建設再上新臺階,南長法院對常態化的“三巡查”制度提出新要求,切實轉變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實現法院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和合理化。

 

巡查小組采取每周輪值制度,采用定期集中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巡查內容主要涉及辦公秩序,著裝規范、舉止儀表、衛生狀況、接待來訪、司法文明用語、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庭審秩序、審判管理等方面。

 

此次院黨組提出要在“雞蛋里挑骨頭”的新要求,做到精益求精。通過動員給予各部門、干警一周時間先進行自查并整改,自整改結束之后,各院領導帶隊進行巡查,除書面記錄外,還將以拍攝照片的方式將不符合規定的各種現象、情況予以記錄、定點到人。并在每周的院長辦公會上由院領導出示手機照片外,還要印制成照片張貼于法院醒目處。各參與巡查的院領導及隨同人員,也要做到以下幾點:1、帶好手機或相機,客觀記錄到具體人員姓名;2、巡查結束后將照片電子文檔以被查對象的姓名命名文件名,連同巡查記錄本一起交政治處。政治處將巡查結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作為對部門和干警評先評優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