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寧家里有一臺紅色拖拉機,農忙時分,下田幫農民張亮粉碎玉米秸稈。粉碎秸稈雖說是不是個技術活,但絕對是個細心活,如果操作不慎,就會要了人命。日前,泗洪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吳寧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農忙時節下地碎秸稈

 

玉米地里的玉米收獲的快差不多了,張亮看自己地里的秸稈,就用電話聯系了家里有秸稈收割機的吳寧,吳寧也是本村的村民,十里八村的玉米秸稈都是他來收割,干活還挺賣力的,收割的玉米地也平整,張亮叫來了吳寧后,就回家干活了,吳寧也沒有閑著,一會兒功夫玉米地里的秸稈都碎完工了。

 

碎秸稈不慎碎出命案

 

當事人在玉米地里還有兩個人,她們都是來撿拾玉米的余老太和李老太,二人平時都儉約慣了,看不下玉米地里還有散落的零星玉米,就相約來到農田里拾玉米。吳寧剛啟動收割機的時候,還是看到了兩個老太太,他以為,誰會不要命看到了收割機還不讓啊!他就沒有停下來,沒有想到余老太因為耳朵不靈就沒有注意,吳寧看到躲開的李老太以為余老太也會讓開,沒有想到,慘劇已經釀成了。

 

珍貴人命豈能想當然

 

等到吳寧停下收割機的時候,余老太就只剩下上半身,下半身已經沒有了,地上還有很多血,當時吳寧就知道自己開收割機絞到人了,他立刻用手機打了110,但是余老太也無力回天。事后,吳寧已經和余老太賠償被害人近親屬17萬元整。法院認為,被告人吳寧在駕駛農用機械勞動過程中,因觀察疏忽,致人死亡,情節較輕,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采納。被告人吳寧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吳寧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吳寧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