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日的情人節本是浪漫甜蜜的日子,而在通州,一段婚外情引發了卻釀成了慘劇,不僅破壞了兩個幸福的家庭,也使自己的美好的青春年華葬送在高墻之下。

 

倪某與小倩是鄰居,兩人各自都有家庭,小倩婚后一直與老公關系不好,兩年多前通過打牌認識倪某后,兩人慢慢產生好感并發展成情人關系,之后兩人就經常在外面約會并發生了性關系。這樣的狀態持續了大概幾個月,小倩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并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倪某,并讓他與其老婆蔡某離婚,倪某沒同意,要求小倩把孩子打掉,小倩不同意,要生下并獨自撫養這個孩子,2012年上半年小倩生了一個兒子。

 

隨后小倩多次約見倪某商議各自離婚等事宜一直未果。2013214日晚,小倩給倪某發信息,倪某沒有回信息。至當晚22時左右,小倩得知倪某在其岳父的鄰居家打牌,想到與倪某之間的糾葛遲遲沒有結果,而倪某卻還在外面打牌,心生怨恨,想報復倪某。于是小倩來到南通市通州區先鋒鎮倪某岳父家中,推門進入一樓西側房間后進入廚房,欲找火柴焚燒倪某的汽車,但因未找到火柴而放棄。此時,小倩突然產生要報復倪某的妻子蔡某的念頭,于是在樓下墻角處拿起一把木柄鐵錘子來到二樓西南側的房間。當小倩進入房間后,在床邊觀察床上睡覺的是否是蔡某時,蔡某無意間發出聲音,小倩以為被其發現,即用錘子朝蔡某頭部砸去。蔡某被砸后呼救,被告人小倩又爬到床上用錘子朝被害人蔡某的頭部砸了六、七下,因蔡某的躲閃,二人一起從床上摔落到地板上。隨后,被告人小倩繼續用錘子砸打蔡某的頭部十余下,期間又用手捂住被害人蔡某的嘴巴直至其不能發出聲音為止。

 

在被告人小倩用錘子砸打蔡某的時侯,睡在二樓東側房間的被害人的兒子小碩及被害人的母親葛某聽到有微弱呼救聲,即來到西南側房門口察看,小倩發現后,為逃離現場并不被他人發現自己身份,即用手中的錘子朝被害人小碩頭部及葛某頭部擊打,葛某抓住其不讓其走,兩人一直揪扭到樓下廚房門口,被告人小倩又拿起水池邊上的一只碗砸葛某,后葛某放開了被告人小倩,被告人小倩趁機逃離現場,回到自己的父母親家,并告知父母親自己殺了人,是死是活不知道。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蔡某的頭部創口、左額骨骨折、牙齒脫落、左上頜骨骨折、面部創口、左第二掌骨完全性骨折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傷,被害人葛某頭部挫裂創的損傷程度為輕傷,被害人小碩皮膚挫傷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3215日凌晨,被告人小倩在其父親陪同下向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投案。歸案后,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小倩使用暴力手段,意圖剝奪他人生命,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小倩故意以非法手段,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均應予懲處。被告人小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