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為了方便,就在水泥道路上晾曬黃豆,結果導致騎車的人接連摔倒,其中張某受傷較重,遂將胡某訴至泗陽法院,求情法院判決胡某賠償醫療費等5000余元。

 

今年10月,張某像往常一樣騎電動車到鄉衛生室上班,走到中途看見道路上鋪滿黃豆,只有路邊留出很窄的一點點空,張某小心翼翼騎過去,不料車輪還是碾到了黃豆粒,滑倒在地上,跌得頭破血流、胳膊扭傷,電瓶車也摔壞了。

 

一打聽才知道,黃豆是村民胡某曬的,之前已經有好幾個人摔倒了,只是沒怎么受傷,嘀咕幾句人家就走了。

 

在場的群眾幫助張某找到胡某家,說明情況,并將張某送到附近的衛生室搶救,因傷情較重,伴隨腦梗塞癥狀,于當日又被120救護車送至泗陽縣第二人民醫院治療,出院后,仍未見好轉,又于20131025日至28日在鄉鎮醫院住院掛水治療。先后花費醫療費近5000元。

 

出院后,張某找黃豆的主人胡某要賠償,胡某對此予以否認,稱自家的黃豆已經收起來,致使張某受傷的黃豆并不是自己家的黃豆,胡某的態度讓張某一家很不滿,張某于是找到村委會,尋求調解,胡某也不聽從調解。

 

無奈,張某便將胡某訴至法院,要求胡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車損等共計10000余元。

 

案件經過開庭審理,張某提供了受傷當時的在場群眾的的證詞,村委會的證明等證據證明其主張,經過開庭審理后,胡某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張某也認識到自己疏于觀察也存在過錯,庭后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胡某一次性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等損失共計3500元 ,并當庭兌現,雙方對這一結果都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