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進民宅 監控現原形
作者:王玉林 李軍榮 發布時間:2013-12-17 瀏覽次數:428
生活中總有一些人自作聰明,尤其那些愛動歪腦筋的人,在做了壞事后,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但其最終結局總是作繭自縛,被繩之以法。
2013年7月13日中午,李明來到被害人張二居住的泰州市海陵區祥云花園車庫外,見其窗戶大開,且家中無人,便用竹竿勾釣的方式,從敞開的窗口處,將被害人張二掛在墻上的公文包釣出窗外,其包內有人民幣2千余元、價值人民幣800多元的手機1部以及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就在李明自感得意之時,其所有行蹤全都被小區的安全監控攝錄了下來。張二回到車庫后,發現掛在墻上的公文包不翼而飛,且門窗無撬壓痕跡,只是看到窗戶是敞開的,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干警到案發現場后,也覺得奇怪,沒有發現進出車庫的痕跡,便調取小區安全監控錄像,犯罪嫌疑人李明作案的全過程暴露無遺,李明很快被抓獲歸案。
泰州市海陵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處罰。被告人李明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明案發后主動退賠,積極繳納罰金,結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其居住地司法矯正機構所出具的審前調查情況,對其酌情從輕處罰,并給予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據此,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李明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筆者在此提醒居住在低層住房的居民們,在無人在家的情況下,一定要關好門窗,不要讓小偷可趁之機。(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