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刑罰一年半 顛沛流離十五載
作者:繆皓 發布時間:2013-12-17 瀏覽次數:421
15年前秦某是個意氣風發的小伙子,而如今他卻是一個滿臉寫滿滄桑的大叔。15年間擔驚受怕、四處躲藏的生活折磨得他身心俱疲。人生能有多少15年?如果可以再選擇,想必秦某也不愿意重蹈覆轍。
1995年7月27日,秦某與錢二等人一起吃飯,席間相談甚歡,錢二告訴秦某其表哥錢三正準備建樓房會擋住他家的陽光,讓秦某去嚇唬嚇唬錢三。并指著前面一幢房子說是錢三家。秦某立馬拍著胸脯答應了。隨后,秦某便跟一群人去舞廳玩,一直玩到半夜。到了7月28日凌晨3點左右,滿身酒氣的秦某推著自行車走到錢三家門口,想起答應錢二的話,便爬過院墻進入了錢三家中,發現堂屋的門竟然是開著的。由于酒喝多了,秦某感覺非常口渴,一進屋便急忙找水喝。聲響驚動了錢三的女兒小梅,小梅立即從西廂房走來,大驚之下立即呼喊父母。秦某為了制止小梅叫喊,用手臂一把勒著小梅向外拖行。小梅的母親姜某聞訊趕來后,一把抓住秦某的衣服,秦某見狀拿起院內灶臺上的一把菜刀向姜某砍去,姜某松手后秦某立即逃離現場。逃離后的秦某一刻也不敢在家呆著,連夜逃到了浙江,此后又輾轉逃到海南、安徽等地,這一逃便是15年。直到2010年秦某父親去世,為處理喪事他才回家。遂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秦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應當勇于面對自己做錯的事,逃避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本來只需用1年多的刑罰來悔過,卻因為害怕而換來15年的顛沛流離,值與不值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