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昔日好友 觸犯刑法花季少女淚灑法庭
作者:潘羽 發布時間:2013-12-17 瀏覽次數:426
花季的少女本應該是陽光燦爛的,卻因為一些小事,無知地走上了犯罪道路,坐上了被告席。來常打工的小娜今年還未滿18周歲,與同在常州打工的小英結識,為了節約開支,倆人商量之下便搬到了一起居住。開始小娜和小英的關系很融洽,倆人成為了好朋友。可是隨著交流的深入,一些瑣事導致倆人之間發生了小摩擦,小娜覺得小英看不起人,傲慢無理,脾氣還很暴躁,于是搬出了出租屋。小娜雖然搬出去了,但想到小英的盛氣凌人,仍然氣不過,于是決定去偷小英的東西報復。鬼迷心竅的小娜拿著原來出租房的鑰匙來到小英的房屋,盜走了小英的郵政儲蓄卡,后通過轉賬的方式竊得卡內的2500元人民幣。
案發后,小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積極的退還全部贓款。法庭上,承辦法官對小娜進行了語重心長的當庭教育,小娜意識到了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決定吸取教訓,以后踏踏實實做人。考慮到小娜系未成年人,文化水平低,其父母的疏于管教,加上她心智不夠成熟,缺少法律意識,是非不分,這才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主動退贓,承辦法官依法從輕判決,判處小娜犯盜竊罪,判處罰金2500元。希望小娜走出法庭后能夠踏踏實實做人,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