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元換來八年刑
作者:楊浩杰 發布時間:2013-12-17 瀏覽次數:455
為了掙2400元的外快,男子沈某鋌而走險販賣毒品,最終錢沒掙到,卻將自己送進了監獄。近日,寶應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李某販賣毒品案,依法判處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沈某是一名黑車司機,在上海拉活期間認識了張某(另案處理)等吸毒人員。2012年春節期間,沈某返回寶應過年,偶然結識了吸毒人員王某。在一次閑聊中,沈某向王某(另案處理)吹噓自己能搞到毒品。王某得知此事后便記在了心里。2013年2月,王某給打電話給沈某,要求沈某幫自己從上海購買冰毒,并答應支付1萬元費用。接到王某電話后,沈某認為發財的機會來了,便立即聯系張某,與之談妥7600元的價格。很快,沈某就從張某手中拿到了冰毒。隨后,沈某攜帶冰毒回到寶應并王某約定了交易地點。這天下午,沈某與王某在一個小巷子里進行交易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警察從沈某身上查獲白色可疑晶體一袋,凈重27.56克。后經檢驗,從白色可疑晶體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即俗稱的冰毒。
寶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