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吳某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因暑假期間無聊,學起暴力影視片上的“江洋大盜”進行搶劫、殺人、盜竊。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于20131213日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對被告人吳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小試牛刀,盜搶成功

 

吳某從小在離異家庭中長大,后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學。暑假里,吳某一個人無聊,就學著電視上的一些暴力影視片做起了“江洋大盜”。2013613日,吳某來到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某學校宿舍,在3號樓303室宿舍內進行偷竊時,被回該宿舍的冒某某(女)發現,其即將柜子上的剪刀拿在手中,并用尖刀頂住冒某某的頸部,逼迫冒某某交出人民幣300元,并威脅其不準報警,后逃離現場。

 

初試成功,盜后再搶

 

201376日夜,吳某從其暫住地來到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北村季某某(女)家,先攀爬入室,竊得現金人民幣1600元,盜完回到暫住地,其覺得不夠刺激,遂于次日凌晨時分,攜帶水果刀再次來到季某某家進行偷盜時被上廁所的季某某發現,其即用左手捂住季某某的嘴巴,右手持水果刀抵住季某某的脖子,威脅其不要說話,后因季某某大聲呼喊其害怕逃離現場。

 

尋求刺激,妄想滅口

 

201379日凌晨,吳某來到南通市通州區金北村郭某某家,先攀爬入室,竊得現金人民幣600元,偷完后其感覺不刺激,突發殺人的念頭,遂來到郭某某的房間,并將熟睡的郭某某按在床上,右手臂勒住郭某某的脖子,左手拿著枕頭捂其臉。后因被害人郭某某掙扎,其既害怕又生憐憫之情,即放手逃離現場。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采取暴力方法強行奪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其意欲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數罪并罰獲刑十三年,被告人吳某在聽到此宣判結果后落下悔恨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