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富翁欠債不還 大鬧法院被司法拘留
作者:邢光武 發布時間:2012-06-15 瀏覽次數:513
對于老賴,民間的說法是“欠款人是大爺,債權人是孫子”。6月12日下午當泗洪法院執行局員依法傳被執行人力某到法院談話時,力某大為光火,口出狂言,大鬧法院,鑒于力某的行為,經院長批準決定對力某實施司法拘留15日。
力某系泗洪縣個體工商戶,經營成品油、洗浴等多項生意,名下有車輛4輛和經營場地等,因經營需要先后借款數百萬元,借款到期后力沒有主動還款,債主先后起訴到法院,力某涉案金額四百余萬元。2011年10月31日經泗洪法院調解,力某同意于2011年11月3日前付清邸某28萬元及利息4000元。期限屆滿后,力某拒不履行給付義務。邸某于2011年11月8日申請執行。泗洪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封力某所有的蘇NNW﹡﹡7、蘇NNB﹡﹡7、蘇NNG﹡﹡3、蘇NNG﹡﹡2四輛車,但該四輛車均下落不明。另查明力某尚有兩間門面房及一套住房,但均已被他案查封。今年3月1日執行人找力某談話時,力某同意償還該款,但表示暫無力給付,等以后有錢就給付,法院考慮欠款數額較大給予其時間籌錢。6月12日,當執行人再次找力某談及欠款給付問題時,力某矢口否認欠款的事情,聲稱泗洪法院對其房屋評估拍賣價格太低,當執行人向其進行釋明法律時,力某態度蠻橫,大聲喧鬧,說法院一手遮天,并用手指點著執行人的頭進行辱罵,表示要鬧得讓法院不得安寧。力某的行為嚴重擾亂法院工作秩序。執行員當即向院長匯報情況,經院長批準后當即對力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3日上午,在泗洪縣拘留所,當執行人再次向其宣講法律后,力某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并有了悔改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