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由3人組成的“盜摩團伙”被警方破獲,令人意外的是,這3人全是個體小老板,其中兩人是親兄弟,合伙經營了一家摩托車維修店,哥哥大杜盜竊是為了報復前女友,而弟弟小杜則是想讓女友過上好日子。近日,被告人大杜因犯盜竊罪被儀征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6個月,小杜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今年2月至4月間,儀征警方先后接到多起報警電話,報案人被盜的物品都是摩托車,警方立刻展開調查,隨后,將在某大排檔將吃晚飯的郭某等3人一并抓獲,黎某等6名贓車收購商也先后被抓獲。

 

郭某,今年42歲,曾因盜竊摩托車獲刑9個月,刑滿釋放后,與妻子在儀征開了一家洗車店。洗車店隔壁是杜氏兄弟經營的摩托車維修店,平時3人經常在一起玩,便成了朋友。去年12月,大杜的前女友向他提出分手,大杜心中煩悶。在一次閑聊中,他和郭某商量,去偷前女友父親的摩托車。成功后,又轉手賣給他人。第一次得手后,兩人認為,偷摩托車花費的時間短、收益快,便決定繼續“行動”。小杜得知后,也加入進來。案發后,當被問及為何要跟著大杜等人去盜竊摩托車時,小杜稱,“我想和女友早點結婚,但手頭的積蓄不夠買房,為了能讓她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我才跟著他們去偷車。”經查,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郭某和杜氏兄弟時分時合,先后多次在儀征市區及周邊鄉鎮,盜竊摩托車43輛,合計價值25萬余元。案發后,警方扣押的部分車輛已發還給被害人。

 

儀征法院審理后認為,郭某等3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大杜有期徒刑46個月,判處小杜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鑒于郭某系累犯,判處其有期徒刑76個月;黎某等6人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也被判處相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