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問題上學難 法官支招解困境
作者:朱均、周鑫濤 發布時間:2013-12-16 瀏覽次數:438
又是一年開學季,劉女士開始為小李上學的事情計劃著,聽說杭州某小學教學水平比較高,劉女士就計劃著開學把小李送到該小學就讀。因該校歷年報名人數多,劉女士提前到學校咨詢,學校答復說非杭州市戶籍無法就讀該小學,這下可急壞了劉女士。原來劉女士與老李因夫妻感情破裂,在2007年即在法院辦理了協議離婚,雙方協議婚生子小李由老李撫育。隨著小李年齡不斷增長,而老李長期在外打工、居無定所,雙方商定小李暫時隨劉女士生活,而小李的戶籍一直在興化老家。離開學還剩一個月不到了,正犯難的時候,劉女士想起了當初離婚的時候,曾收到法院發放的《便民訴訟手冊》,于是劉女士來到興化法院安豐法庭向法官求助。
了解到劉女士的訴求后,法官給劉女士支招:由劉女士作為原告起訴老李,請求法院變更撫育關系,然后通過法院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到派出所辦理戶籍變更手續。在法官的指導下,劉女士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當天法院即受理了該案。在審查了相關證據,確認了當事人身份后,法官隨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在調解期間,劉女士與老李表示,他們都是為了小李考慮,為了小孩能有一個更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不存在爭議,只是因為小李需要在杭州上學,杭州某小學要求就讀該校必須是杭州戶籍,而小李是興化戶籍,無法辦理入學手續,到派出所咨詢因劉女士對小李無撫育權,無法辦理戶籍變更手續,才選擇了“另辟蹊蹺”,通過訴訟手段,變更撫育關系,盡快將小李的戶籍變更到杭州劉女士處。法院根據雙方的意愿,制作了調解協議,很快便出具了民事調解書,約定小李由劉女士撫育,老李在小李獨立生活前按月貼補撫育費用。根據相關規定,調解結案案件訴訟費用減半收取,劉女士只花了一天的時間、40塊錢就解決了大難題,覺得非常滿意。
三天后,劉女士拿著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到派出所變更了小李的戶籍,順利的在開學前為小李辦理了入學手續。至此,劉女士和老李都松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