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日一大早,家住金壇市儒林鎮前進村的周堂中手捧錦旗來到金壇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他要把“公正執法、為民解憂” 八個大字送給正在加班的執行法官們。

 

原來,早在 2010 1 月至201210 月期間,被執行人金壇某運輸公司多次向申請人周堂中借款,總計欠70 萬元未還,申請人周堂中訴至法院。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周堂中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法官發現該公司尚有 420 平米辦公樓及650 平米車間,但被執行人在2010 年就因經營不善一直處于停產狀態,一次性償還近70萬元的債務難度很大。而此時周堂中因患糖尿病并發癥進行了腎臟移植,急需大筆醫藥費。一邊是急等救命錢,一邊是沒錢還欠款,看到案件陷入執行瓶頸,辦案法官急在心頭。經過認真權衡,執行法官最終決定只查封被執行人的兩處房產,在此期間,通過被執行人對外出租該處房產使廠房獲得新生,放水養魚。

 

在執行法官的督促幫助下,被執行人找到了新的承租人。經執行法官協調,三方當事人商定,由承租人代替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借款及利息74.5 萬元,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逾期的加倍利息。法官根據實際靈活執行,不但解了申請人的燃眉之急,也為被執行人日后的經營發展留下了生機,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