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因病監外執行 “以販養吸”再度獲刑
作者:楊柯櫳 徐克兵 發布時間:2012-06-15 瀏覽次數:502
費某因販毒罪被判刑一年零三個月,收監后又因身患疾病,被法院予以監外執行。豈料,剛“出獄”沒幾天,費某又犯起了毒癮,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他只能“以販養吸”繼續干起販毒的勾當。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依法審理了該案,被告人費某在監外執行期間又犯新罪,對其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11年6月30日,44歲的費某因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在押期間,費某因身患心臟病、冠心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于同年7月12日被法院予以監外執行。出獄幾天后,費某毒癮再犯,遂聯系其上家徐某要求購買毒品,在徐某處,費某花了600元購得0.7克“冰毒”,用以自己吸食。
7月下旬的一天,費某的“毒友”黃某聯系到費某,要向其購買“冰毒”0.3克,費某遂與黃某聯系在陽光城市花園二期附近進行交易,獲得贓款300元。8月2日,費某再次接到黃某打來的電話,讓其帶些毒品至黃某家中進行交易。期間,費某帶了0.5克毒品至黃某家中,并與黃某及其小姐妹一起吸食了0.5克毒品。嗣后,費某向黃某收取300元的吸食費用后,黃某又提出要另外再購買0.5克留在以后吸食。于是,費某再次聯系到其上家徐某,購買了0.5克毒品并轉賣給了黃某,獲贓款500元。
同年8月17日,費某應黃某邀請,再次攜帶毒品至黃某家中進行交易。不料,此時的黃某早已被警方布控,當費某來到黃某家中時,被在此等候的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費某身上查獲用白色的餐巾紙包裹的2小袋“冰毒”,每包大約0.3克左右。費某被抓當天,民警又通過訊問得知費某平時都是向徐某購買毒品,遂讓費某聯系徐某購買毒品,并約好在永樂路嘉樂年華門口見面,當徐某駕車至該路口時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徐某車上搜出14克左右的冰毒。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費某明知系毒品仍向他人出售,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費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刑罰并暫予監外執行,在刑罰執行完畢之前又犯本罪,應當對本罪做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本罪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另被告人費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歸案后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