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憑什么拘留我,就算拘留我也沒錢還!”日前,南通港閘法院談話室內,被執行人李某對法院的拘留決定不服,他的大嗓門引來不少人圍觀。面對情緒激動的李某,法警果斷采取強制措施,迅速為其帶上手銬送往看守所。

  這是一起因合作投資失敗引起的還款糾紛。2009年8月,澳籍華僑王某回國投資,結識了安徽人李某,李某介紹在其安徽老家有一影視城項目可以進行投資。二人商討后約定各出資50%,隨后王某陸續將70余萬出資款交給李某。但一直到2012年,李某所說的影視城項目也未見動靜,投資未見收益的王某遂要求李某返還出資款,李某也一口承諾會分期返還全部出資款,并出具了還款計劃書一份。見李某答應的如此干脆,王某也未過多猜疑,此后再次應李某要求借出15萬元。然而,到了約定還款的期限,李某卻分文未付,王某多次追要,李某僅僅支付了19000元。2014年10月,王某將李某訴至港閘法院,要求李某返還各項款項總計80余萬元,法院審理后判決支持了王某的訴請。

  判決生效后,李某依舊不予履行。無奈之下,王某于2015年3月申請對李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然而,港閘法院調查發現,李某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申請人所提供的車輛、房屋等財產線索均登記在他人名下,李某本人也玩起失蹤,法院數次查找未果,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5年4月28日,港閘法院接到申請人線索,李某在南通某商業廣場出現!港閘法院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案件承辦人帶領兩名法警奔赴該商場,最終在一間裝修的富麗堂皇的辦公室內成功將李某堵住。此刻的李某端坐在老板桌后面,儼然一副老總裝扮。面對從天而降的執行人員,李某不慌不忙的表示:公司不是他的,自己就是一打工的。承辦人一查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果真不是李某。承辦人將其帶至法院后釋明法律規定,講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的后果,但李某依舊不為所動,表示無力還錢!面對如此老賴,承辦人果斷決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這才發生了上文中的那一幕。

  被送到看守所的李某頓時慌了神,立馬聯系了家屬送來10萬元執行款。目前,余款仍在繼續執行中。

  港閘法院在此也提醒各位投資者,對所投資的項目要謹慎考察并簽訂書面合同,發生糾紛后盡快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以免造成更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