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專門夜間潛入病房盜竊 半年“偷”了6家醫院
作者:王豫 發布時間:2013-12-13 瀏覽次數:537
醫院是病人治療休養的場所,患者及其陪護親屬往往更多的關注病情,卻容易放松警惕,忽視安全防范,這就給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徐州一男子利用了患者及陪護家屬的心理防范“漏洞”,多次在凌晨潛入鄉鎮醫院病房伺機行竊,得手幾率極高。近日,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審結該起盜竊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年近50歲的王某,家中有老婆孩子,卻一直沒有個穩定工作,經常漂在外地靠打工維持生計。一輩子勤懇工作的王某卻是“晚節不保“,萌生了通過盜竊快速“來錢”的想法,而選擇的盜竊地點就是醫院病房。今年8月31日,王某乘車從徐州前往宿遷,然后轉車到宿豫區一鄉鎮醫院附近踩點。夜幕降臨時,王某先是潛入醫院偷竊一輛自行車備用,然后若無其事躺在病房門口的休息椅上睡覺。等到凌晨,患者及看護親屬都睡著時,王某便起身走進監控盲區病房內尋找下手機會。在看到一病房內的患者及其母親睡的很沉時,王某隨即將放在病房床頭柜上包里的1400元現金和手機悄悄拿走,最后騎上事先偷的自行車迅速離開醫院。按照上述方法,王某在半年時間里先后潛入6家不同鄉鎮醫院進行盜竊,共盜竊現金2810元及3部手機等物品。俗話說,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在公安機關傳喚詢問和鐵一般的證據面前,王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案發后,被告人王某的近親屬代其向上述四被害人退賠贓款3000元。
“我感覺醫院里的東西好偷,一般病人身上都會帶錢,而且出入的人也多,不太會注意自己的東西。”在法庭上被問到為什么選擇到醫院行竊時,被告人王某這樣回答到。宿豫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進入醫院盜竊病人及其親友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賠被害人大部分損失,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該案承辦法官馬柏華提醒,醫院作為公共場所人員混雜,且視頻監控并不能完全保證每個人的財產安全。建議患者及其親屬盡量用卡消費少帶現金,貴重物品務必隨手攜帶或妥善放置,特別在清晨、傍晚和夜間三個時間段更要時刻提高警惕,保持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