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闖大禍,失去丈夫又獲刑
作者:鄧文文 陳嘉 發(fā)布時間:2013-12-12 瀏覽次數(shù):440
現(xiàn)在的鄉(xiāng)村的道路不但路況好,又沒城里那么多的交通限制,但這并不意味著在鄉(xiāng)道上就可以肆意任行,尤其是不能酒后駕車。近日,洪澤法院審結的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就是因為酒后駕車導致了一場家破人亡的慘劇,而本案被告人竟是這個家庭的女主人。
被告人王某,女,今年40歲,她和丈夫厲某用辛勤積攢的積蓄為家里添置了一家新車,小兩口原本為美好的幸福生活翻開新的篇章。可誰曾料到,在慶祝購買新車的暖車酒席后,這個家庭的命運就此改變。
酒席之前,王某曾和丈夫厲某商量過,騎摩托車去飯店比較方便,要是丈夫喝多了,就由她來騎車。酒席的氣氛格外熱鬧,經不住好友相勸,不但厲某喝了不少,就連王某也連喝了多杯白酒。轉眼就到了酒過人散的時候,一桌人在推推嚷嚷中各自回家,王某感覺到丈夫喝的實在太多,便自告奮勇的讓其在后座上休息,由自己駕駛摩托車。夜晚的道路上車輛非常少,在酒精刺激和丈夫鼾聲共同影響下,王某的車速越來越快。在路過一條十字路口,王某恍惚看到了有一輛轎車停在路邊,但她并未減速也未鳴笛,當還有幾米遠的時候,轎車突然開始緩慢啟動并左轉掉頭,王某這時緊急剎車已經是來不及了。“嘭”的一聲,倆車撞在了一起,當王某迷迷糊糊爬起來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丈夫已經不在車上,往回找了近十米,才發(fā)現(xiàn)厲某已經全身是血且意識模糊。周圍群眾當即撥打了120把傷者送到了醫(yī)院,但終究因傷勢太重,厲某因搶救無效而死亡。交巡警大隊事故認定,王某與轎車司機在這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經洪澤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