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女婿私賣岳父母房屋 善良老人退讓成全買房人
作者:尹叢叢 發布時間:2013-12-12 瀏覽次數:501
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一起房屋買賣合同案件,被告是一對年逾花甲的老人,他們自愿坐上被告席,只為能配合原告辦理房屋過戶。
張老漢和老伴都已年逾七旬,為生活方便一直和女兒女婿生活在一起,老兩口名下房屋一直閑置。2012年底,女婿私自拿走岳父母的房產證并將房屋賣給了蔡某,房款也如數裝進自己口袋。直至2013年4月,蔡某找到老兩口要求辦理過戶手續,老張夫婦方知房屋被賣。“黑心”女婿獅子大開口,堅持蔡某不加8萬房款就拒不拿出房產證。老兩口深覺女婿要求無理,但苦于產證不在手愛莫能助。思來想去老兩口背著女婿辦理了房產證掛失手續,以便配合之后過戶。此事終被女婿發覺,為了家庭和睦老兩口不得不順從女婿心意。
萬般無奈的蔡某只得通過訴訟解決,但依據法律規定被告只能是房屋產權人老張夫婦,而非其女婿。將一心想幫自己的老兩口告上法庭,蔡某十分抱歉,老兩口得知后反倒安慰蔡某說“你買套房不容易,只要能幫你,做次被告也無所謂。”庭審現場氣氛非常和諧。法院經審理認為,女婿私自出賣房屋雖未經產權人同意,但老張夫婦得知后予以認可,故雙方買賣合同成立。最終法院判決老張夫婦配合蔡某辦理房產過戶,女婿的無理要求未得到法律支持。
法官說法: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本案中,法院最終判決老張夫婦協助原告辦理過戶手續,女婿的無理要求未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