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引入心理干預機制
作者:季金龍 陳浩 發布時間:2013-12-12 瀏覽次數:813
近日,建湖法院創新工作機制,在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預機制,將心理咨詢、疏導、矯治融入庭審整個過程,有效解決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問題,促使其調整重新面對人生和積極融入社會的目標和認知,避免重新犯罪。
未成年被告人小武是個一說話都會臉紅的大男孩,工作時被幾個醉漢無辜毆打,在老板指使下小武參與了聚眾斗毆,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為教育、感化、挽救小武,建湖法院的心理咨詢師在宣判前后多次給小武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分析其犯罪行為的法律定性、危害后果、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其犯罪行為給家庭造成的傷害,促使其自我察覺、自主改變。在心理疏導的過程中,小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數次流下后悔的眼淚。
該案宣判后,心理咨詢師再次對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的小武進行心理疏導,指導其如何通過語言溝通、肢體行為進行自我情緒控制,引導小武的父母今后要運用正確、科學的方式實施家庭教育,用家人的關懷和溫情減輕小武的自責心理,使其重構健康心態,盡快重新步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