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邀請“代理家長”參與庭審
作者:周娜 陳彥如 發布時間:2013-12-12 瀏覽次數:796
隨著審判長法槌的敲響,被告人劉某盜竊一案的庭審在睢寧法院第五法庭拉開了帷幕。但與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上坐著一位“代理家長”——她是睢寧縣婦女權益部部長王鐵坤。
該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劉某盜竊一案時,因其母親住院手術,父親在醫院陪護無法到庭參加訴訟,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各項合法權利,該院依法為其指定辯護人的同時邀請了睢寧縣婦女權益部部長王軼坤出庭,代表劉某的父母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訴訟權利。此次庭審,王部長參加了劉某案件的庭前心理輔導、庭中的辯護、庭后的教育工作,使得在未成年被告人父母無法到庭的情況下能夠維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
少年犯父母不參與庭審,不出面擔當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不但使得少年犯的合法權益缺少保障,還會影響其的心理狀態,不利于少年犯的矯正。睢寧法院引入“代理家長”機制,使得“合適成年人”制度落到實處。這樣不僅使得未成年被告人在訴訟程序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也使得他們能夠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關愛,能夠從心靈上對他們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以使得他們能夠盡早的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