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黨老手”作案牽出“陳年舊案”
作者:周超 發布時間:2013-12-10 瀏覽次數:423
李矮虎和李豹頭兩個“飛車賊”為搶奪精心做好了準備,卻沒曾料想在休息時被巡邏警察發現,抓個“正著”。經過訊問,竟“牽出”陳年舊案,曾和李矮虎一同作案的王廉在獄中被刑上加刑。經泗洪縣人民法院審理,王廉因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李矮虎則因預備犯罪和“陳年案”搶奪罪,也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李矮虎和李豹頭都是江蘇省響水縣人,曾皆因為搶奪罪入獄,刑滿釋放后,發現朋友們都有房有車,甚是羨慕,苦于無一技之長,竟重新做起“老行當”——“飛車”搶奪。他們商量在江蘇泗洪作案,準備“干上一票”即搶到錢后,逃往安徽泗縣再作案。因為他們都是“老手”有經驗,所以在搶奪前作了精心準備。他們購買了很多東西:摩托車頭盔以掩人耳目,噴漆兩瓶一紅一黑,準備隨時給頭盔更換顏色,防止警察通過頭盔顏色追蹤他們,床墊準備野外宿營,手套防止留下指紋等等。正當他們準備妥當后,在泗洪縣某大街休息時,巡邏警察看了兩人形跡可疑,搜查摩托車后,竟發現了不少作案工具。于是,警察把李矮虎和李豹頭帶回警察局訊問,他們供出了他們預謀在當晚實施搶奪。
同時,李矮虎供出了三年前他和王廉兩人共同實施兩件搶奪事實。三年前,李矮虎和王廉兩人到泗洪看朋友,在泗洪順手牽羊搶了兩個婦女的包。后李矮虎和王廉因在響水所實施的搶奪、搶劫案被有期判刑。而在泗洪搶奪兩婦女的事實則被瞞天過海,李矮虎和王廉以為這件事可就此封塵。卻沒想到,在泗洪縣犯的罪,仍在泗洪縣被查出。經兩人供述,2010年3月17號下午,李矮虎騎摩托車載著王廉在泗洪街上尋找搶奪目標,當看到了一位約40歲的單身婦女手拿背包后,李矮虎減速靠近目標,王廉瞬間扯下受害人的背包,李矮虎當即加速逃跑,當晚用如此手段又搶了一位約50歲的婦女的背包,共搶到了一部手機、一部小靈通以及1400元現金。最終,兩人難逃法網。
后語:王廉和李矮虎的事例充分表明了人終會因為自己種下的苦果,受到懲罰。但是,這個案例也引發了我們的思考,王廉和李矮虎幾乎是以搶奪為生,沒有其他的經濟來源,這和他們自身好逸惡勞必然相關。但試想,如果他們出獄之后能獲得一技之長,也許就不會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