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摩托車撞自行車撞成特重度顱腦損傷
作者:姚燕 發布時間:2013-12-10 瀏覽次數:444
秦劍喝完酒后,騎摩托車回家,沒想到和騎自行車的朱大爺相撞,秦劍自己撞成了重度多發傷,特重度顱腦損傷,腦疝形成,氣顱,左側顳部、雙側枕部顱骨骨折。經鑒定,秦劍的血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17mg/100ml。日前,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秦劍拘役一個月二十天,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清明節那天,秦劍心情不好受,和自己的父親喝酒想著已故的母親在自己小時候是如何疼愛自己的,爺兩個一直喝到了天黑,不久自己的父親就獨自騎車回家了,喝的迷迷糊糊的秦劍突然發現自己父親的手機落在自己家了,于是騎上他那輛無牌照的摩托車就追了出去。
本案的被害人朱大爺那天晚上約了幾個好朋友相約去看戲,他騎著自行車慢悠悠的走著,本來朱大爺興致挺高的,沒有想到不但沒有看成戲,還被人騎摩托車給撞了。沒有錯,把朱大爺撞到的正是秦劍。不久二人就被路人送進了醫院,朱大爺無大礙,但是秦劍經醫院診斷,重度多發傷,特重度顱腦損傷,腦疝形成,氣顱,左側顳部、雙側枕部顱骨骨折等,目前仍在康復中。事后,經過鑒定秦劍的血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17mg/100ml,屬醉酒狀態駕駛機動車輛。
法院認為,被告人秦劍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以采納。被告人秦劍自愿認罪,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秦劍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