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賭博成癮 偽造文書詐騙40萬
作者:潤萱 發布時間:2013-12-10 瀏覽次數:443
2011年11月,孫某偽造自己名下拆遷安置房的選房證和公證書,詐騙樊某40多萬元。近日,鎮江潤州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十萬元。
現年28歲的孫某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高材生,畢業后在鎮江市潤州區某法律服務所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是孫某在日常生活中卻開銷極大,而且迷戀賭“老虎機”。
2011年11月的一天,手頭拮據,賭癮發作的孫某找到了在工作中認識的二手車買賣公司的老板樊某,謊稱想投資一個項目想借20萬。深知孫某底細的樊某擔心孫某沒有償還20萬的能力,所以并沒有答應。急切用錢的孫某提出,用自己名下的165平方的拆遷安置房賣給樊某。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敲定以40萬成交。
其實樊某根本不知道的是,這處房屋早已被花錢如流水的孫某賣給別人了。
孫某在長江路看到有辦假證的廣告,花錢讓對方偽造了一份《拆遷安置選房證》和《公證書》。2天后,孫某用假的文書騙取了樊某40萬元,并租借了樊某公司的本田汽車。
40萬一到手,賭癮難耐的孫某就跑去游戲廳打“老虎機”,一下子就輸了20萬,剩余的錢在外面吃飯、唱歌、洗澡等,大手大腳的逍遙了幾天后就用了個精光。
一回生,二回熟,沒錢用的孫某又用起了自己的“老套路”,偽造了本田車車主將車子抵押給自己的借條,然后憑借著偽造的借條把車子賣給了別人。
2012年1月,樊某嘗試以各種方式聯系孫某都聯系不上,又陸續有人到樊某公司來問孫某的下落,并聲稱孫某借了他們的錢后人間蒸發了,樊某開始察覺出不對勁,惴惴不安的樊某拿著《選房證》和《公證書》去公證處查詢,被工作人員一眼看出是偽造的,這個時候的樊某才終于明白到自己被騙了,隨即報案。
2013年6月14日,孫某在南京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
記者了解到,除了騙得樊某40萬外,孫某還向他人借了200多萬元的債務,這些錢全部被他用于打老虎機輸掉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尚未追繳的贓款400000元繼續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