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大豐市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長達二十年的家庭糾紛,使得一家四口冰釋前嫌。案后,被告吳軍痛哭流涕,對該院法官表示萬分感謝。

 

原告李玉蘭、吳英、吳平是吳漢海的妻女,被告吳軍是吳漢海與李玉蘭的養子。吳漢海死后,原、被告雙方對其遺產分割發生糾紛而引發遺產繼承訴訟。原告方訴稱吳漢海退休后體弱多病,長時間住院治療,但被告吳軍作為養子自1993年離家到徐州工作后就未盡贍養義務,也沒有到醫院照顧吳漢海,他不應繼承吳漢海的遺產。庭審時,吳漢海的多位生前好友出庭作證認為被告吳軍本性善良,是一個孝順的孩子,只是因為工作忙且人在外地,才無法長時間照顧父親,吳軍是不會對自己的養父忘恩負義的。承辦法官考慮到原、被告之間可能存在著誤解,本案實質上是原、被告之間家庭矛盾激化的結果。為徹底化解矛盾,促其家庭和睦,承辦法官多次到雙方當事人家中了解情況,努力做當事人雙方的思想工作,多次召集當事人調解,通過敞開心扉的交談,原告終于消除了對被告吳軍的誤解,一家四口重歸和好。

 

法官認為,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不能僅就訴爭標的依法“生硬”進行裁判。法可無情,亦可有情,法官應當深層次挖掘矛盾的根源,只有從根源入手才能給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才能發揮司法審判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