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句容法院少年庭法官在承辦婚姻家庭案件過程中,以維護婦女權益為前提,通過多方奔走呼吁,為弱勢婦女爭取合法權益。

 

近日,該院少年庭法官在處理一起離婚案件過程中,了解到本案被告人王某因病不能工作,沒有固定收入,一直與其父母居住在一個房間內,生活條件十分簡陋。為挽救這個家庭,承辦法官首先做調解和好工作,調解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原告李某已第三次起訴,并表示堅決要求離婚,被告王某也表示不想回婆家生活,夫妻關系無和好可能。考慮到王某沒有生活來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承辦法官從保護婦女及弱勢群體利益的角度出發,從情、理、法等方面做李某工作,為王某多爭取利益,希望李某能考慮王某的生活及身體現狀,給其一定的經濟支助。在承辦法官的多次調解下,李某同意給付王某五萬元作為經濟補助,并不要求李某負擔女兒的撫養費,雙方最終心平氣和地調解離婚。

 

離婚案件雖已圓滿結案,但承辦法官奔波的腳步并未因此停下來。因為王某離婚后只能一直與父母住在一起,而且遭到兄嫂的排斥,王某父母有意為女兒單獨蓋一間住房,卻因為面臨拆遷,當地的房屋建造全面凍結。為此,承辦法官聯系當地婦聯組織,多次找村委會、政府等部門進行協調,政府領導最終考慮到李某的實際情況,同意特事特批,給王某一個建房指標,并表示如果王某符合低保條件,也會幫助她申領低保,從根本上解決了王某離婚后的生活問題。

 

該院少年庭在承辦案件的同時堅持立足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積極呼吁協調,為弱勢群體爭取了合法權益,從根本上解決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并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