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法院專遞 當心喪失訴訟權利
作者:劉曉敏 發(fā)布時間:2013-12-09 瀏覽次數:772
如果有電話通知有法院的傳票要給你,收還是不收?這樣的問題,有不少人遇到過。有些人發(fā)現自己被人告,出于氣憤拒絕接收法院專遞;也有人心存僥幸心理,認為不簽收就沒事;也有人擔心是詐騙,所以直接拒收了。殊不知,這一拒,也將自己的權利拒之門外。
太倉的小鄭,最近就因為拒收法院郵件吃了教訓。因為經濟糾紛,小鄭被起訴要求支付合同款,郵局通知他去領取專遞,他遲遲沒有去,法院工作人員電話通知他,他一句“我不收,你自己看著辦”便掛斷了。事后小鄭提出對方也欠自己一筆貨款,要求一并處理時,由于已經錯過了反訴期限,他被告知只能另案提起訴訟。
該案承辦法官劉曉敏法官在這此提示廣大讀者,如果拒收了法院專遞,會導致你錯過訴訟,可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寄出的訴訟文書,因受送達人拒絕簽收、提供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地址等情況導致訴訟文書被退回的,也視為已經送達。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享有申請回避、提供證據、辯論、調解、上訴等一系列訴訟權利,但這些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時間內行使,逾期則視為放棄權利。如果你是原告,那可能導致你錯過開庭日期,案件會按照撤訴處理;如果你是被告,那法院將依法缺席審理,依據對方提出的證據和陳述來查明事實,這會使你面臨較大的訴訟風險。
有人不禁會擔心:近年來冒充法院的電話、短信層出不窮,萬一是騙子怎么辦?教你一招來分辨“李逵”和“李鬼”:考慮到訴訟的高效便民,通知你本人去領取法律文書的一般是本地法院,你去本地的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咨詢下便可知真假。以快遞方式發(fā)出的訴訟文書,均是通過郵局的EMS寄送,且快遞單上印有“法院專遞”字樣,如果你接收到快遞員發(fā)來的取件通知,及時到指定地點去確認下,如果不是“法院專遞”,當然是可以拒收的啦。除去上面兩種情況,如果有電話通知你去領傳票不然就凍結你賬戶,或者你涉嫌某某洗錢案,要求你提供銀行之類套取你本人財產信息的,果斷騙子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