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助外省農民工討回44萬辛苦打工錢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3-12-09 瀏覽次數:387
近日,在通州法院執行局的高壓措施下,通州平潮的包工頭王某終于幡然醒悟,在籌措資金后及時支付了13名外省民工約44萬元的辛苦打工錢。
今年5月,家住安徽、河南等省的13名農民工將王某訴到了法院,要求其給付拖欠一年多的工資共計44萬余元。案件后經審理,雙方達成了分期給付的調解協議,并約定任何一期未按時履行,13名農民工可就剩余部分一并申請執行。
然而第一期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時履行,13名外省農民工無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此案的通州法院執行局季法官接到卷宗后即展開了財產調查工作,然后一番調查下來,發現王某常年不在家,僅有農村住房,并無其他明顯的財產線索。但是季法官并不甘心,一方面聯系13名農民工了解王某可能的下落,另一方面繼續在其戶籍地深挖王某的財產線索。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季法官查到了王某在通州平潮鎮的一處商品房,并及時予以了權利查封,同時,經申請人提供線索,也了解到了王某目前的下落。
于是11月底,季法官帶領執行人員找到了王某,一番交代利害關系后,王某只是口頭承諾要給錢,但并無明確的給付時間,也無履行承諾的保證,對執行法官調查的其名下有商品房的事實也不置可否。因時近年關,為最大程度保證13名外省農民工工資的順利及時兌現,震懾被執行人王某以促其履行,同時避免處理商品房耗時費力,季法官經與合議庭討論后,決定對王某實施拘留措施。
在執行局的高壓措施之下,王某終于不再拖延,積極聯系了家人,及時處置了位于鎮區的商品房,并在房產價款到位后第一時間將13名農民工的工資44萬余元交到了法院執行局。12月初,13名外省農民工在執行局領取執行款時,一個勁的夸通州法院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