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審結一起重大責任事故案
作者:胡麗萍 陳琪 發布時間:2010-06-17 瀏覽次數:639
前日銅山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一起重大責任事故案,因為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并且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被告人鄭某、耿某雙雙獲刑。
經審理查明:
銅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耿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后依法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前日銅山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一起重大責任事故案,因為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并且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被告人鄭某、耿某雙雙獲刑。
經審理查明:
銅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耿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后依法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