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冒充警察 3月騙女友近3萬
作者:張文偉 吳春燕 發布時間:2010-06-13 瀏覽次數:681
李小花做夢也沒有想到,在網上認識的心儀男友陳新竟然是個冒充警察的無業游民。在發現上當受騙后,李小花立即報案,騙子陳新終于被繩之以法。日前,宜興法院以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陳新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已婚男子冒充警察騙芳心
現年27歲的陳新是一位已婚男子,并育有一子。從宜興職業高中畢業后他曾在某交警中隊做過協警。有了四年的協警工作經歷,愛慕虛榮、貪圖享樂的他便開始利用警察這一特殊的身份進行行騙。2006年9月至11月,他冒充江蘇丁山監獄警察,以介紹工作等為名騙取他人錢財14800元,被宜興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但陳新并不思悔改,沒有好好珍惜緩刑給他的悔過機會,而是故伎重演,再次大膽上演了一出冒充警察的騙術。2009年11月,他在QQ上認識了一個網名叫“不想長大”的宜興女孩,雙方在網絡上聊得比較投機,老道的陳新謊稱自己是宜興某領導的兒子,目前在浙江南潯公安局當警察,良好的家庭背景和工作一下子取得了李小花的信任與好感,幾次聊下來雙方就互留了聯系方式。一個月后,兩人便約定在圣誕節晚上見面。見面后,單純的李小花毫無設防之心,坦誠相告自己是宜興一所小學的老師。此次見面后,兩人便確定了戀愛關系。
編借口騙獲女友28000元
一日,陳新打電話給李小花,說自己以后不想過牛郎織女的生活,為了她要調回宜興工作,但父母知道后卻不同意兩人交往,調動需要很多費用,所以想問李小花借10000元來周轉,李小花聽了很受感動,過兩天就把錢給了陳新。過了一個星期,陳新又打電話給李小花,說上次因為調動工作還向朋友借了50000元錢,現在他老婆出車禍了急需用錢,催問他還錢。李小花想都沒想就又給了他15000元。十幾天后,陳新又以一個朋友的孩子生病住院急需用錢,從李小花處又騙得3000元。這些錢陳新騙到手后全部揮霍一空。
真警察抓“假警察”
兩人談了一段時間,李小花認為可以帶男友去見自己的父母了,陳新爽快答應了女友的要求。不料,陳新在面對李小花的父母的一些提問時前后矛盾,露出“馬腳”,令李小花父母產生懷疑,于是告誡女兒要慎重。此時,李小花方才幡然醒悟,回想兩人交往時的種種情景,發覺自己上當受騙,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新冒充警察進行招搖撞騙,三次共騙取他人人民幣28000元,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予懲處。而陳新曾因冒充人民警察被本院處以刑罰,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再次冒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活動,應當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