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南長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審理后發(fā)現(xiàn)被告人竟不知收藏仿真槍支是犯罪,而且鄰里街坊甚至單位的同事都夸他為人老實,懂禮貌并樂于助人。

 

20099月,無錫某派出所接到舉報稱轄區(qū)內有一網名為“白云飄飄”的人非法持有仿真槍支,經偵查,該人名叫王明,家中共收藏了7支仿真槍,經鑒定,其中3支對人體具有致傷力。20103月,王明主動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了通過網絡購買槍支的違法犯罪事實。

 

王明是軍事愛好者,有一天在上網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出售仿真槍支的網站,上面留有聯(lián)系的qq號碼,王欣喜若狂地立馬聯(lián)系對方,并按照價格把錢匯到了對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對方也陸續(xù)郵寄過來7支槍。據王明供述,其中最貴的一支為800元。在庭審中,王明反復辯解,他真的不知道收藏仿真槍支是違法的,只是出于個人愛好,用來收藏和玩的。

 

法院認為,被告王明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支3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因被告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綜上所述,法院判處被告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官點評:王明因為法制意識淡薄,誤認為私藏仿真槍不犯法,只是個人愛好、興趣,雖然王明主觀上沒有傷害他人的故意,但終究違反國家對槍支管理的規(guī)定,因此仍應受到刑法處罰。另外,也希望軍事愛好家要引起注意,有的仿真槍也具有殺傷力,收藏的時候要注意辨別。(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