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動是魔鬼
作者:張偉 發布時間:2010-06-12 瀏覽次數:653
常聽人說:沖動是魔鬼。而沖動帶給許慶的,不僅僅是十幾萬元的巨額賠償,還有四年多的囹圄生涯。
剛滿十八歲的山東小伙許慶,中專畢業后來到蘇州園區一家電子廠打工,廠里制度比較嚴格,每天早出晚歸都必須按時打卡,廠里工人又比較多,因此每到上班時間,等候打卡的同事就排成了一條長龍。
2008年9月的一天早上,許慶跟工友一同來到廠部打卡上班,正等著的時候,突然感覺被誰推了一下,于是便回頭嚷嚷道:“誰呀,誰推我哪?”結果沒有人搭理他,他跟工友錢福四下一望,別人依舊在排隊,只有二線車間的胡為國面帶笑意,便上前理論,胡為國一口否認,兩人爭執了半天,因為上班時間快到了,便被身邊同事勸開了。許慶心想:準是你這小子在背后推我,還裝什么都不知道,看我待會怎么收拾你。
午休時間,許慶叫上錢福,把胡為國拉到成品倉庫,還沒等胡為國說話,就照著其腰部踹了一腳,后許慶又找來一根棍子,對著胡為國就是一頓暴打。這時,吃完午飯回來的工友看到有人打架,隨即報警。后經醫院診斷,胡為國脾臟破裂,必須切除,已經構成人體重傷。
而因為一時沖動泄憤的許慶和錢福,也早已沒了打人時的霸氣,老老實實等著法律的制裁。園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許慶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而錢福因為情節輕微,未被起訴。
然而,到這里故事并未結束,許慶和錢福還得為自己魯莽沖動的行為埋單,2009年三月,治療結束的胡為國向園區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兩被告賠償各項費用共計十六萬余元。經審理,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兩被告賠償各項費用共計十三萬余元。對于兩個剛成年的小伙,這對他們和他們的家庭來說,都是一個極其沉重的包袱。
也許許慶仍然堅持認為是別人推了他一把才會有如此結果,然而真正把他推到高墻內的,卻正是他自己。(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