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執行“老案”終于結了
作者:賀獻忠 發布時間:2010-06-12 瀏覽次數:628
事情還得追溯到1993年5月,當年,竇某因經營所需,向姜某借款95000元,陸續歸還15000元后拒絕還款。姜某一怒之下將竇某訴至法院,法院于1996年8月判令竇某支付借款本息130000元。判決生效后,竇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無奈之下,同年10月,姜某又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竇某與其妻巫某辦理離婚手續后即下落不明,唯一的財產僅是巫某名下的50余平方米的房產,該案不得不中止執行。在此期間,法院執行人員一直未放棄查找竇某及其可供執行的財產。轉眼到了2006年,執行人員得到線索,巫某名下房產已與金壇天霸房產公司達成拆遷產權調換協議,協議中,巫某出資人民幣33萬元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