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業主路邊堆麥桿引發車禍,管理部門來賠償
作者:汪洋 王穎 張宇 發布時間:2010-06-12 瀏覽次數:776
近日,鹽城亭湖法院成功調結了一起因麥桿纏繞汽車排氣筒發熱燃燒引起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該鎮政府對火災發生的原因是否與鎮政府所管理和養護的路段上堆積的秸桿存在因果關系有異議,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本案原告王某系三峽移民,帶著安家費由重慶千里迢迢至我市射陽縣安家落戶,并拿出政府補貼的安家費和親友的支助款購買了一輛貨車,此次系從上海運送貨物途經我市某鎮路段時發生火災,此案如不能及時妥善處理,不但增加當事人的訟累,影響社會和諧,也會影響到地方鎮政府的形象。承辦法官與所在合議庭多次與鎮政府協商該案解決的途徑并上門主持調解。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和疏導下,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鎮政府同意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18000元。這起因麥桿纏繞汽車排氣筒發熱燃燒引起的糾紛通過法院審判人員的努力,終于得以順利解決,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