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潑美麗、風華正茂的她邂逅了成熟穩重、事業有成的他。雖然他已經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但她卻似深陷泥淖般不能自拔。這段禁忌之戀最終沒有結出幸福的果實。因愛生恨的她一怒之下,拿著一張“借條”走上法庭,要求他償還30萬元“借款”。

 

飛蛾撲火陷入畸戀

 

年近不惑的張亮擔任市內一大型國企的副總,事業有成生活美滿。一次企業推廣活動中,他遇到了剛從大學畢業的女生李麗(化名)。張亮不俗的談吐讓初諳世事的李麗深深折服,而李麗的青春靚麗也給張亮眼前為之一亮。

 

學姐苦苦相勸:“愛上已婚男人,就如同飛蛾撲火,有去無回,你一定會受到傷害的”,但陷入愛情漩渦的李麗難以自拔,面對張亮的溫情,毅然決然地跳進這“深淵”。紫金山下、玄武湖畔,都留下了他們攜手相依的身影。

 

苦候無果因愛生恨

 

深愛著張亮的李麗一直在等著他給自己一個交代,但是等了無數日日夜夜,聽了多少甜言蜜語,李麗不甘愿繼續等待,她要名份,要求張亮離婚,卻遭到張亮的拒絕。張亮以“離婚離不起,會背上更多的債務”的理由來搪塞。

 

李麗不依不饒,要張亮負起責任。然而,張亮的一句“我不適合你”,令她眼淚汪汪,痛悔萬分。

 

昔日情人對簿公堂

 

從兩情依依到分道揚鑣。幾近絕望的李麗拿著一張張亮寫的借條,走上法庭,要求張亮償還數十萬元的借款。

 

張亮卻說,這張“借條”是他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寫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他還留了個心眼,不僅將借條上的身份證號碼寫錯了,還與李麗的對話錄了音,并將錄音帶提交給法庭。

 

法院認為,張亮寫給李麗的“借條”,并不是他真實意思的表示。此案不能僅僅根據“借條”進行認定,還應考慮雙方之間是否實際發生借貸關系。從錄音光盤內容來看,李麗在張亮不同意離婚之后表示了報復張亮的意圖,迫使張亮寫下借條。而李麗本身也無法明確“借款30萬元”的來源。實際上雙方之間并未發生借貸關系。李麗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支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