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者的良知
作者:繆大軍 發布時間:2012-06-12 瀏覽次數:1362
不久前,回看了著名作家張揚的冤案資料,作為一個司法界的同行,對該案中的一個重要人物、張揚案的主審法官,由衷地產生了深深的敬意。
張揚因寫了被人們以手抄本廣為流傳的《第二次握手》,于文革中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而下獄,曾被內定為死刑。 1976年,案子到湖南省高級法院“走過場”,成擔成摞的“張揚案” 卷宗到了審判員李海初的手中。他先認真地研讀了起訴書,對指控張揚“為反革命復辟制造輿論。這本黑書從頭到尾貫串著地主、資產階級人性論,反對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斗爭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反對黨的基本路線;極力鼓吹‘叛徒哲學’、‘天才論’,為劉少奇、林彪翻案,反對文化大革”等內容,感到牽強抽象,不僅充滿無限上綱的政治詞匯,而且居然沒有任何法律條文為依據。于是他把目光放在主要罪證上:隨卷移交的多部不同“版本”的《第二次握手》手抄本。經過精讀,他不由自主地被小說充滿人性之美的動人情節所震憾和感染,憑借自己的閱歷和學識,他深深地為才華橫溢的被告人抱屈不平:這分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優秀作品! 哪里‘反黨’?哪里‘反動’? 明明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出于惻隱之心,他不忍奉命量刑,置張揚于死地而不顧。他頂住催命符般的政治高壓,將這個案子壓了下來,遲遲不審,一拖就是兩年多,并多次為張揚據理力爭,直至張揚被平反釋放。
這位被張揚譽為“當代況鐘”的老法官,在回憶這一段并不亞于《十五貫》劇情的往事時,講述了作為一個司法者的心路歷程: 五十年代初,我從部隊轉業,參加上海市法院的籌建,曾經學習過一系列關于“人民法院”的基礎知識。當時從《蘇聯刑法》中躉來的法學理論,居然認定“一切犯罪行為,都是資產階級思想的表現”,好像在資產階級產生以前,人類根本就沒有犯罪行為似的。法院首先要為無產階級服務,對資產階級實行專政。因此,法院判案,也是“有理無理,先看階級”。同樣的罪行,如果案犯是敵對階級,審判員要對其無比仇恨,必須加以重判。特別是用“組織”的名義送來的“罪犯”,領導人都是“正確”的化身,審判員的任務,似乎僅僅在怎樣量刑,也就是“不審而判”或“先判后審”,把“審”的過程變成把罪行強加給被告的過程。
李海初深感不安:如果按照這樣荒謬的法理,而把這部書的作者判處死刑,那么,在晚年回首生平的時候,自己的良心一定會受到譴責的!最終,他作出了問心無愧的抉擇。
在當時那種特定政治環境下面,身為一名承辦法官,雖然無法“力挽狂瀾”,卻勇于以一個“拖”字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將張揚從斷頭臺下救回,最終迎來了洗冤昭雪的曙光!如果問是什么力量支撐他頂住政治高壓,作出足慰平生之舉,那么肯定有這樣一個答案:那就是一個普通司法者未曾泯滅的良知!
如果說司法者以良知守護法律的公正,不顧個榮辱是難能可貴,那么不計生命安危則更是令人敬佩。無獨有偶,在貪吏遍地、草菅人命的民國司法界,就曾出現過一位出污泥而不染的“女青天”夏玉芳。1943年3月,她奉派為貴州遵義地院首席檢察官,接辦了這樣一個案子:遵義惡霸、保長袁德昌為了一個姘頭,與一軍人爭風吃醋,袁設計害死軍人及其兄。受害人家屬控告,掌控司法大權的縣長貪贓枉法,對袁未予查辦。后受害人家屬再度向遵義法院控告,袁因罪證確鑿,被判死刑,袁不服,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適逢抗戰局勢生變,貴陽、遵義法院遷院,袁乘機以提供山區住房為法院避難之所為條件,要求釋放出獄,同時對貴州高院分院、地院大肆行賄,終于得逞。分院首席檢察官胡長澤等人還為袁設宴餞行、出警護送。受害人家屬向夏玉芳哭訴,夏數次派員查辦,均因受到行賄、受賄者的干擾和威脅,無功而返。當時戰亂頻仍、局勢動蕩,此案無人肯辦,上峰也未催促。但夏玉芳認為人命關天,遂親自查辦,她不為金錢與權勢所動,以“賄縱案”將兇手及貪瀆官員提起公訴,在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引起軒然大波。胡長澤狗急跳墻,雇兇設伏,槍擊報復,夏玉芳身中兩彈,險些殉職。她在重傷住院期間,給自己的老師、時任司法行政部部長謝冠生(著名法學家)寫信明志:“吾師提出要收回治外法權,必先搞好法治,玉芳遵師教導,正為此而努力……使正義之花,開遍中國。”在最高法院的直接過問下,涉案人犯均受到依法制裁。而夏玉芳公正廉明、以身護法的壯舉,受到了民國社會各界的廣泛贊揚與聲援。
中國歷史上,斷獄平冤、懲惡揚善的包拯、海瑞、況鐘等青天式的人物,都是司法界的鐵骨脊梁。他們秉公執法的勇氣除了來自國法,還有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來自司法良知。李海初悲天憫人的胸懷、夏玉芳死而無悔的志向,其實也都是出于一名司法者質樸無華、崇公尚法的良知。須知,人類的良知原本就是法律的根基,公平與正義莫不來源于此。它如同一盞照亮靈魂的指路明燈,讓司法者心如明鏡,公而忘私,不懼兇險,勇敢前行。以除惡務凈的雷霆手段、大慈大悲的菩薩心腸,除暴安良,濟世救民。但愿我們今世的司法者們,能夠從這兩件舊案中,得到應有的感悟與啟迪吧!法本無情,良知有情,情法相融,方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