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開設賭場獲利18萬余元
作者:胡根平 發布時間:2010-06-03 瀏覽次數:660
富某因此觸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昨日,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以賭博罪,判處富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非法所得184562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全部賭博機予以沒收。
2009年8月,富某與他人(已判刑)經預謀后,共同出資7萬元,在徐州市某小區地下室內,以營利為目的,開設了設置賭博機的游戲機廳,內設牌機10臺,另設賭博1組,含主機1臺,分機10臺。自開業后至
本院認為,富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其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主動繳納了罰金,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