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管理員
作者:張偉 發布時間:2010-05-31 瀏覽次數:638
某超市商業街管理員,利用職務的便利和店主的信任,謊稱超市急需收取租金,并愿意無償幫忙代繳,共騙取錢款26000余元。近日,園區法院以詐騙罪對這位“好心”的商鋪管理員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79年出生的小劉來到園區一家大型超市擔任超市商業街專管員,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對各店鋪欠繳的租金、電費等負責催款。一次偶然的機會,正好財務不在,又有店主來繳費,小劉表示可以幫忙代繳,店主見其這么好心,便欣然把四萬多元的現金交給了小劉。
由于正好手頭拮據,小劉一時貪心,便私自扣下了7000元,將余下錢款交給財務,并偽造了票據交給了店主,店主連聲稱謝,也沒有起疑。嘗到甜頭后,小劉的膽子也漸漸大了,短短幾個月,他多次謊稱超市急需收取租金,并表示可以幫忙代繳,又陸續從幾家店鋪騙得人民幣19000余元,并偽造了部分票據交給受騙的店主。
一次超市財務查賬時,發現了賬目異常,便派人與小劉核實情況,小劉承認了自己克扣錢款的事實,并退還了部分贓款,承諾剩余部分陸續歸還。但財務在繼續查賬中又發現多筆賬款異常,均與小劉有關,小劉知道紙包不住火了,于是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庭上,小劉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想到年僅四歲的兒子,小劉表示以后一定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園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劉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念其自動投案,認罪態度較好,并由家屬退還了全部贓款,故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