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榆法院堅持“化解社會糾紛,實現和諧共建”的原則,妥善運用調解機制,一日成功化解了60起矛盾激化的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案。

 

位于贛榆縣青口鎮青口橋以西、華中路以東的地段自2002年開始開發,因開發商與當地住戶一直未能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雙方糾紛不斷,致使工程幾次轉手至今仍未能順利實施。200773被告連云港俊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與當地60戶原告簽訂《房屋拆遷補償與安置協議書》,約定原告于15日內搬出被拆遷房屋,被告于20081018日前交付住戶約定面積的安置房,逾期被告將給付原告約定的超期過渡款或賠償相應的損失。協議簽訂后,60戶原告按約將房屋交由被告拆除,但被告俊景公司因資金問題一直未開工建設,未能履行協議約定的交付安置房的義務。被告此舉徹底激化了多年以來當地拆遷住戶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60多戶住民為了“討個說法”多次上訪,纏訪,甚至圍攻縣政府,嚴重影響了政府部門正常的工作秩序。

 

20091229,原告60戶居民將被告俊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交付安置房屋、支付超期過渡款并承擔違約責任。該批案件起訴到法院后引起了我院領導高度重視,指派民一庭調解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的骨干法官負責具體承辦該批案件。為了妥善有效化解矛盾,承辦法官及時申請啟動“大調解”機制,在我院人民調解工作室密切配合下,聯系原告居住地居委會相關負責人參與調解,全面了解拆遷住戶的情況及需求,對當事人進行思想疏導,引導其正確認識糾紛性質,以穩定情緒、鈍化矛盾,并安排原告代表與被告負責人進行面對面圓桌協商,協商過程中承辦法官就各方的現狀進行了充分的釋明,出具調解建議,引導雙方本著互諒的原則進行商討。通過各方共同努力,雙方于調解當日即達成了一致意見。至此,該起長達八年的矛盾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