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月的月底的一天,小包和往常一樣開著公司的箱式貨車往新區和無錫送貨。他在這家名為順發的物資收購公司已經工作多年,主要職責就是開車送貨,這條路線他也早已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夸張點說閉著眼睛都能開。但是這天的他卻有點一反常態的小心,每個路口都謹慎的觀察周圍情況,一旦有別的車輛靠近,小包就馬上打方向盤避讓,開得猶如一個上路的新手,生怕出一點差錯。

 

正是小包的這種反常的表現,引起了正在楊清路楊繡路口執勤的蘇州市運輸管理處的稽查人員的注意。“這輛車有點問題?難道是無證駕駛?”發現問題的稽查人員馬上上前將小包的車輛攔下,并要求熄火停車接受檢查。

 

駕駛員駕證齊全,沒有超載現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也有,運送貨物發票也沒問題。咦!——二百五十公斤片堿!“沒有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運送危險品!”原來,小包今天運送的不是一般的貨物,而是俗稱“片堿”的“固態氫氧化鈉”,屬于危險品,必須經過運輸管理處的許可,并頒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后才能運輸,任何人擅自運輸都屬違法行為。據司機小包交待,公司最近的經營狀況不太好,生意每況愈下,所以老板在明知沒有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的情況下,依然決定讓他運送這批片堿。

 

查獲這一情況后,蘇州市運輸管理處的稽查人員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以“無運輸危險貨物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事實,對“順發物資收購公司”做出“暫扣車輛,罰款5000元,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事情到這里本應該告以段落, 然而順發公司卻在法定期限內遲遲沒有繳納罰款和履行處罰決定。

 

無奈之下,蘇州市運輸管理處向滄浪法院申請了行政強制執行。目前,案件仍在法院處理中。(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