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逾古稀的半路夫妻,因老頭病危時,老太只顧守錢不守人,病愈后,心灰意冷的老頭向法院提出離婚。日前,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案,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半路夫妻來之不易

 

72歲的張老頭和70歲的李老太是一對半路夫妻。張老頭是一名退休教師,七年前發妻去世后,張老頭一直郁郁寡歡,后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樣喪夫的李老太。張老頭見李老太干活利索,體貼細心,對其非常滿意,便提出兩人一起結伴走完人生路。但是李老太覺得自己是文盲,雙方文化差異較大,很難有共同語言,最主要的是,她的子女都反對其再婚,因此打起了退堂鼓。張老頭覺得學歷不是問題,自己的退休收入能保障李老太的生活,如果兩人結為夫妻,自己百年后,李老太仍然可以住在他的房子里。

經過一年多的磨合,雙方于2005年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李老太離開原來的家,搬到張老頭家中生活?;楹蟪跗?,雙方感情很好,張老頭體弱多病,終年生活在床上需要照顧,李老太就一直耐心服侍,見老伴如此真心,張老頭便將家中存款、購房協議和戶口簿等貴重物品交由老伴保管。

 

大病來襲不見愛妻

 

老夫妻相處五年多的時間里,張老頭大病小病不斷,李老太一直無怨無悔地照顧。但是張老頭年初一次病危,李老太竟然變得判若兩人。今年18日,張老頭病危被送至醫院搶救,期間李老太非但沒有到醫院陪護,盡到妻子的責任,還取出了張老頭的部分銀行存款。一個多月后,張老頭渡過危險期回家休養,可是回家后,發現家中9000多元現金不翼而飛,而且妻子還將購房協議、戶口簿、結婚證等占為己有。由于張老頭無法下地活動,生活不能自理,而妻子要求他立下遺囑才肯服侍,心灰意冷的張老頭只能暫住兒子家。

 

那么,李老太究竟為什么在丈夫病危時不出現,還要霸占丈夫的購房協議呢?原來,張老頭的房子在鄉下,有可能面臨拆遷,李老太擔心丈夫病危去世后,房屋經拆遷就變成張老頭兒子的財產,萬一自己被張老頭的兒子“掃地出門”,而自己以前的家又回不去,她將無處容身,這才死守著存款和購房協議,并在張老頭病愈回家后要求其立遺囑。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

 

張老頭覺得,這場大病讓自己看清了妻子自私多疑的真面目,雖然他一再表示,自己百年后,李老太可以永遠居住在他的房子里,而且兒子兒媳也同意每月支付600的生活費,但是李老太依然不相信張老頭的口頭承諾,非要張老頭立下遺囑,將房子留給自己。張老頭覺得,李老太對自己太狠心,雙方無感情可言,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共同財產適當分割。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均系喪偶后再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雙方文化程度差距較大,生活習慣、自理能力等方面差異較大。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雙方都已是古稀之年,本應互相扶持、互相照顧,安度晚年,但當原告因病在醫院救治期間,被告沒有在身邊陪伴照顧,未履行夫妻之間的扶助義務,導致夫妻之間的信任蕩然無存,原告心灰意冷,不愿再與被告共同生活,并在庭審中表示堅決要求離婚。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準予雙方離婚,同時判決雙方現有的17000元存款各半所有,經確認的房產系原告婚前財產,故歸原告所有,被告享有永久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