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大二男生欲逃離傳銷魔掌墜樓身亡
作者:馮玉榮 孫冬花 發布時間:2012-06-11 瀏覽次數:521
一周前上大二剛放暑假的兒子小利還興高采烈地說要去徐州打工,誰曾想見到的卻是躺在殯儀館里的冰涼尸體,王紅艷哭的死去活來嚷著要嚴懲害死兒子的兇手,而傳銷組織中至今還有5人逍遙法外。2012年6月8日,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趙紅、劉梅、汪杰、馬磊十年到五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居住在市內小區1樓的孫大媽最近很疑惑,每天從她家門口進進出出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十七八歲的樣子,都是外地口音,她真不知道這些孩子在做些什么。這些年輕人中的趙紅、劉梅、汪杰、馬磊分別來自陜西、甘肅、四川、河南,和其他5人共同居住在七樓的704室,趙紅和劉梅是這個臨時宿舍舍長,兩人都是被一個叫“楊浩”的上線騙到徐州做傳銷的,為了買一款“水田清秀的化妝品”,他們各自交了2800元錢,交完錢根本就沒有見到所謂的產品,加上上線“楊浩”的洗腦,兩人給自己的同學、朋友打電話,說徐州有月收入3000元的工作可以做,8個人汪杰等8人就這樣被她們給騙了過來,并且每人也交了2800元購買產品。趙紅和劉梅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明確分工,有負責看門的,買飯的,做“洗腦”工作的,一旦有新人加入,她們就各負其責,各個攻破。
2011年7月18日,家住陜西剛放暑假的小利就是這樣被同學劉梅以幫助找工作為名給騙到徐州的,劉梅和汪杰到火車站接的小利,剛到宿舍劉梅就把小利的手機和錢給收走了,接著就安排汪杰和馬磊給小利做“思想工作”,讓小利交2800元錢購買產品參與傳銷組織,給小利說做這個產品能得到豐厚的利潤,小利不同意,趙紅安排汪杰、馬磊等人看管,鎖緊房門,釘上窗戶,連夜里睡覺也安排人用頭頂著門,在看管期間小利多次表示不愿意參加傳銷組織并要求離開,未得到同意。2011年7月21日17時許,小利趁看管人員不備之機,想從廚房窗戶逃跑而墜樓。
一樓的孫大媽正在廚房做飯,突然看到窗外一個東西從天而降,然后撲通一聲落在地上,聲音非常響,孫大媽嚇了一跳,連忙出去一看,一個小伙子躺在地上,已經不能動彈了,孫大媽忙說:“孩子,你怎么啦,還能說話嗎?”見小伙子沒有聲音,孫大媽趕緊報警,并讓圍上來的人看好小伙,自己去小區門口等警車了。警察來到現場馬上把小利送到醫院搶救,小利終因多發性外傷,肝、脾、腸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雙腎挫裂等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小利符合生前高墜致多臟器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案發后當日22時許,趙紅、劉梅、汪杰、馬磊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其余5人在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紅、劉梅、汪杰、馬磊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致年僅17歲的小利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予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趙紅、劉梅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汪杰、馬磊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對二被告人減輕處罰。鑒于被告人趙紅、劉梅、馬磊的親屬能代為對被害人親屬進行部分賠償,且取得了諒解,法院酌情對三被告人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法律規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趙紅和劉梅犯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汪杰與馬磊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和五年六個月。